高姓男子與許姓女子被高妻抓到在床上一起相擁而眠,兩人簽下切結書,要是兩人再聯絡,就要各賠償高妻300萬元。但簽完切結書隔天,許女就LINE高男「沒有你我不行」,接著兩人偷偷摸摸的斷斷續續傳LINE,後被高的兒子翻拍為證,高妻上法院向兩人索賠600萬元違約金。台南地院審酌兩人財力,判高須賠妻子50萬元,許女賠45萬元,仍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56歲的高擔任傳統產業廠長,與妻子結婚29年。3年前,高妻帶著徵信社、警察在台南市一間套房抓到先生與擔任飯店出納的52歲許女同睡一床,兩人衣著完整。高妻當天就要求先生與許女簽訂協議書,約定各賠償她50萬元、45萬元精神慰撫金,並承諾不會再與對方見面或以電話、簡訊、郵件、網際網路、手機通訊軟體等其他任何方式聯絡,如有違背願各另賠償她3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。
高妻另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,經南檢偵查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兩人已賠償95萬元給高妻。
高與兒子同住一個房間,較晚睡的兒子,睡前查看父親放在床頭櫃的手機,發現父親還在與許女傳LINE。許女傳:「沒有你我不行」、「少了一個人什麼地方都不想去,好久沒看到你了」、「一開始你就不要跟我講說你跟你老婆都沒有在講話!害我這幾年來陷得這麼深!最終還是空,你老婆還不放過我嗎都不能見面了」。父親回訊:「如果我們心相繫,就要共同來面對這個困境」、「我們每天都可以聯繫啊」、「沒有妳陪伴我 也無心再去吃喝」、「沒有妳在身邊,一切都覺得貧乏孤單無力感,思念總湧上心頭」。他把訊息翻拍寄到自己的電子信箱,列印出來交給母親。
高妻提出民事訴訟,要兩人賠償600萬元違約金,高辯稱,他與妻子感情不睦已分房8年,他負擔家庭開銷,妻子要不到他的錢就懷恨在心,兩人多年形同陌路。他與許女是普通朋友,事發當晚是與朋友聚餐飲酒後到許女家聊天,不剩酒力睡著,後來徵信社闖入,他誤認自己已涉犯妨害家庭罪,精神狀況不佳下,被徵信業者欺瞞脅迫,才簽協議書與本票。他另主張,兒子私下翻拍他的LINE,不具證據能力也違法。許女強調,兩人是普通朋友,她那天也喝醉,對兩人同房無印象。
法官認為,從LINE訊息,可見高、許有不正當男女交往。高的兒子雖私下翻拍父親的LINE,但對高的隱私侵害程度,遠低於高妻配偶法益的重要性。再說LINE訊息可以隨時刪除,若不即時翻拍恐有難以舉證之虞,高的兒子手法符合比例原則,翻拍訊息仍可當證據。不過600萬元違約金太高,依照高、許財力,減為各50萬、45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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