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多歲的賴姓男子和謝姓人妻發生婚外情,兩人偷情甚至還發生性關係,賴男成為人妻家庭中的「小王」,被謝女丈夫控告妨害家庭,賴男一直不承認自己是小王也沒有發生性關係,還誣賴對方是仙人跳,但2人傳的LINE訊息非常曖昧,此說法並沒有被警方採信,而後直接被新北地方法院依相姦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全案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賴男和謝女是國中的同學,2人20多年沒有見面與聯絡,直到2015年底因共同朋友生日聚會才又見面並且取得聯繫,之後兩人來往頻繁且曖昧,隔年1月就發生了性關係,兩人偷情的關係持續了一年多;謝女丈夫發現2人出遊合照及LINE對話,質問後得知姦情,怒控2人妨害家庭,但後來對謝女撤回告訴,只告「小王」賴男。
法院調查,謝女曾傳訊問賴「為什麼男生滾床單的時候都要直接來」、「歐巴是什麼樣的心態跟我滾床單」、「跟你不會痛」等語,還說自己會當個「稱職的床伴」,甚至聊到「如果意外有了(指懷孕)該怎麼辦」,按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經驗法則認定2人曾發生性行為,且不只一次。
審理時,賴男矢口否認犯行,辯稱自己遭「仙人跳」。他表示,雖然對話內容用語大膽,但2人互動僅止於同學情誼。另外,就算2人曾一起出遊,謝女也去過他的住處,也不能以謝女片面之詞就推斷2人發生性關係。
法院認為,賴男如果真的被設局仙人跳,謝女丈夫豈會容任2人多次發生性行為後才揭發,最後未採信其說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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